|
广州领航汽车报废中心
联系人:罗经理 先生 (经理) |
|
电 话:020-18620032025 |
|
手 机:18620032025 |
|
|
|
|
|
广州领航汽车报废公司 |
广州领航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应具备的条件:
1.符合国家有关法律、规章和《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总量控制方案》(国经贸资源[2001]773号)规定;
2.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,依照税法规定为一般纳税人,原一般纳税人享受国家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,仍视为一般纳税人。
3.拆解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,应当符合当地政府的规划用地。
4.具有一定的机械化程度和规模,如:吊装、运输、剪切、打包、氧割、非金属处理、废油的收集、消防设施等必要设备。
5.年回收拆解能力不低于500辆。
6.正式从业人员(签订劳动合同)不少于20人,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要逐步提高,所有从业人员要通过系统专业培训,做到持证上岗。引导企业尽快完成企业内工人考核向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过渡。
7. 具备现代化办公设备,能够及时与公安交通等管理部门建立起报废汽车回收联动机制。
8.没有出售报废汽车、报废“五大总成”、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。
9.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。
所以并不是什么人都可以,还是按照国家规定办事,也为更好的保护我们的大自然! |
|
|